为了广泛听取社会大众定见,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,现将民政部起草的《婚姻登记法令(修订草案寻求定见稿)》全文发布,寻求社会各界定见。大众如有修改定见,可经过以下方法反应:
一、登录民政部网站(网址:),点击主页上方导航栏“沟通互动”,进入“寻求定见”栏(或直接点击主页右下方“寻求定见”栏),随后点击《民政部关于〈婚姻登记法令(修订草案寻求定见稿)〉揭露寻求定见的告诉》提交定见。
二、经过电子邮件方法将定见发送至:,邮件标题请注明“《婚姻登记法令(修订草案寻求定见稿)》寻求定见”字样。
三、经过信函方法将定见邮寄至: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南大街6号民政部政策法规司(邮政编码:100721),并请在信封上注明“《婚姻登记法令(修订草案寻求定见稿)》寻求定见”字样。